答:我院2013年普通类必测科目等级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选测科目不做要求;艺术类专业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4C及以上,技术科目和选测科目不做要求。文理科类专业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录取方法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总分排序,当总分相同时,参考学业水平等级排序,再采用“分数优先”的专业安排方式录取考生及专业;艺术类专业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