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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课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人:评估督导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3-29   浏览次数:612

 

一、公开课内涵

公开课是指为达到教学示范或教学观摩或教学研究之目的,按程序审批的面向特定范围的课堂教学活动。一次公开课一般为2个标准课时。公开课一般具有以下特征:先进的教学理念,适宜的教学方法,恰当的教学技术,缜密的教学设计,突出的教学技能等方面。

二、类别与开设程序

公开课分为系级和院级二个类别。

(一)系级

开设条件:独立担任1门课程两轮教学的教师。

开设程序:个人申请,教学单位审核,评估督导办公室备案。

开设次数:每学年一般不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数的30%

面向对象:开课教师所在教学单位的教师,其他教学单位教师可观摩,院级教学督导择情参加。

(二)院级

开设条件:教学有创新、教学效果好、按照要求开设过系级公开课的教师。

开设程序:个人申请,教学单位推荐,评估督导办公室审批。

开设次数:每学年一般不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数的10%

面向对象:开课教师所在教学单位的教师,院级教学督导,其他教学单位教师可观摩。

三、公开课管理

1.院级公开课由评估督导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和管理,系级公开课由教学单位安排、组织和管理。

2.学期开学2周内教师填写《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课申请表》完成申报。

3.学期开学3周内教学单位完成系级公开课的申报与审核和院级公开课的遴选和推荐工作,填写《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课汇总表》,连同院级公开课申报材料一并上交报评估督导办公室。

4.评估督导办公室在学期开学4周内完成公开课的申报审批,公告公开课开设计划。

5.开课教师需在开课前一周内将教案、课程标准及其它开课材料上交至教学单位或评估督导办公室,院级公开课由评估督导办公室统一印刷开课材料。

6.公开课的过程材料(申报表、开课公告、教案、课程标准、评价表),根据公开课类别,分别由所在教学单位和评估督导办公室存档。

7.凡未被认定为院级公开课的,一律不得申报校外公开课。

四、公开课认定

1.评估督导办公室负责院级公开课的认定工作,教学单位负责系级公开课的认定工作。院级公开课被认定为合格的,颁发院级公开课证书。

2.评估督导办公室组织评价小组,开展院级公开课评价工作。评价小组成员由评估督导办公室在院级教学督导、资深教师、相关教学单位负责人、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中随机聘请。

3.公开课的认定分为听课和评课两个环节。由教学单位负责听课和评课环节本单位教师的参与组织工作,本单位当时无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必须参加。

4.院级公开课评课环节采取集中评课的形式,每学期由各教学单位在本单位所有公开课开课结束后,组织全体教师集中评课,学院评价小组共同参与。

五、实施

本办法由评估督导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课申报表》

附件2《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课申报汇总表》

公开课申报汇总表.xls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课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