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2016年征兵工作(详见附件)
二、学生管理事项
1. 晚自习统一时间为:19:00—20:30
2. 各专兼职辅导员需加强宿舍走访工作,加强学生住宿卫生、纪律要求;对于学生反映的问题:一方面做好疏导工作,另外做好汇总上报工作。
3. 近期,“南海问题”、“台海问题”等国内形势比较严峻,各班需高度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尤其加强学生集体性活动的审核、指导。
三、就业工作事项
1. 6月3日前,完成院系就创业工作微展示大赛作品提交工作,做到内容准确、全面,条理清晰;形式创新,简洁明了;图文并茂,生动活泼。
2. 5月30日前,完成150字以内创业主题微文征集工作,做到作品能反映创业者精神风貌,展现创业者心路历程,表达对大众创业创新的认识和感情。
3. 做好2016届升本毕业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的收集整理工作,加强与这部分同学的沟通,确认其是否确定就读。个别放弃升学机会的同学,系部要提醒其正常提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
关于做好2016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夏季征兵工作,根据国家有关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现将我校今年夏季征兵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年龄
1.男兵:普通高校在校生22周岁(限制在94年后生人,含当年)、应届毕业生24周岁(限制在92年后生人,含当年);
2.女兵:普通高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年龄放宽至22周岁(限制在94年后生人,含当年)。
二、报名时间、方法
1.报名时间:男、女兵现在已开始,截至时间为2016年8月5日;
2.报名方法:男兵必须在全国征兵网上报名,再到户籍所在地人武部或街道报名,切记如果网上未报名,一律不得入伍;女兵在全国征兵网上报名,全程公开、择优入选。
三、征兵工作流程
网上登记-户籍地报名-体检-政审-发入伍通知书-办理休学及学费补偿
四、入伍基本身体条件
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2.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3.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 。
4.其它要求。
五、入伍后学籍管理及学业安排
1.入伍高校新生凭《入伍通知书》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2.批准入伍的在校生《入伍通知书》申请保留学籍,退伍后三个月内回校办理复学等有关手续,两年内没有复学,学校不再保留学籍。
六、优惠政策
1.大学生入伍以后,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在技术岗位等等方面优先;
2.高校学生入伍,享受学费补偿,相当于免费上大学;
3.入伍高校学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复学;
4.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5.退役后就业,按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享受专门就业服务。
七、相关要求
1.各系部接此通知后,尽快组织各班级进行一次征兵工作宣传和动员,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班级,特别是在外实习的同学,确保每一位有志青年都能顺利进入军营;
2.因部分学生涉及学费补偿、保留学籍等事宜,请各系部要求学生在网上报名后到学院武装部登记;
相关咨询,可与学院武装部联系,希望各位同学响应国家号召,踊跃报名!校内咨询电话:0512-5394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