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关于继续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系(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教资助厅函〔2013〕1号)和江苏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助〔2014〕1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5月4日—6月8日开展我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更是大学生立身为人、成长成才的必备品质。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既有助于增强大学生的诚信意识,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又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强化资助工作的育人效果,对于维护校园稳定、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二、组织安排
本次教育活动由学生处统一组织,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学院实际,进行学生资助诚信教育活动。
三、活动主题
以“诚实守信”为主题,以“立德树人”为主线。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
活动应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社会实践、“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等,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资助政策,普及征信、金融等相关知识,宣讲诚实守信事迹,倡导契约精神,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有效地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大学生自觉的素养与行为。
5月4日—6月8日,各院系可通过举办图片展、知识竞赛、舞台剧、征文、演讲、评选诚信自强之星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方式进行,结合系部自身特色及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教育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各学院要切实做好各项教育活动的落实,努力在学生中营造讲诚信的良好氛围。
(二)在诚信教育活动结束后,各院系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的情况与经验,并于6月9日下午五时前将总结材料的纸纸稿报送学生处,同时将电子稿通过CRP邮箱发送至沈晓婷老师信箱。材料包括:本系(院)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具体时间、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宣传形式、活动内容、学生参加人次、好的做法及成效等,要求短、实、新,一般不超过15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