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人:卜大道 摘自:深圳商报
他的父亲死了。他的母亲死了。他的儿子死了。他的女儿死了。他的妻子死了。他的女婿死了。他的外孙死了。他的战友死了。他的赌友死了。他认识的很多人都死了……一本不断死人的书,书名却叫《活着》。
也有道理。至少这个名字叫福贵的老头到书结尾的时候还没有死。他活在不断发生的死亡的阴影中。余华说《活着》“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他的意思似乎是:既然你还没有死,那就先活着吧。小说讲的就是这样一种属于中国人的“生死观”。
离开了时代以及这段时间之内的意识形态是无法读懂这本小说的。故事的时间跨度大致是1940到1980年间。进化论以及别的理论告诉你:今天比昨天好、明天比今天好。今天的我们的生活总是比呀比蜜甜——至少歌词是这么写的。但落到福贵身上的事实不是这样。他的人生充满了死亡。死亡接着死亡,直到死亡成为你的习惯,然后只能皈依死亡,把死亡变成一种希望。
很多人都津津乐道书中一个这样的“吊诡”:因为他输了,所以他赢了。福贵跟龙二赌博,输掉了家里的田产,所以他就免于后来被当作恶霸地主被枪毙,代替他的是龙二,福贵因此是赢了。但这本书的深意却在于它接下来的发问:赢了又怎么样呢?这样的活着其实生不如死。果然是我去死,你去活,谁比谁更好,现在你知道。
这是一本死亡发生学。死亡是那么多姿多彩。福贵他爹是从粪缸上摔下来死的。福贵的“战友”老全说完“老子连死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就死了。龙二死前说“福贵,我是替你去死啊”。他的儿子有庆献血时被抽血抽死了。他的女儿凤霞生孩子大出血死了……死亡就是这样被习惯的——他的老婆家珍说,“福贵,有庆、凤霞是你送的葬,我想到你会亲手埋掉我,就安心了。”福贵在家珍死后,欣慰的也是:“家珍死得很好,死得平平安安,干干净净。”
这还是一本死亡亲历记。死亡被文字拉近,被文字的手触摸:“有庆躺在坑里,越看越小,不像是活了十三年,倒像是家珍才把他生出来。我用手把土盖上去,把小石子都捡出来,我怕石子硌得他身体疼。”“那天雪下得特别大,凤霞死后躺到了那间小屋子里……我站在雪地里听见二喜在里面一遍遍叫着凤霞,心里疼得蹲在地上。”没有安魂曲,没有死后世界的消息,死亡赤裸,直截了当横陈在人的面前。这确实是我们活下去的自画像,韩国的评论家说得对极了。
上个世纪的九十年代还出现过这样悲天悯人的书。一定很多人不愿意读它。她们不无嗔怪地说:“生活已经很不容易了,干嘛还要去读这样压抑的文字?”貌似问得非常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