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汇编

发布者:孙振国发布时间:2020-06-25浏览次数:575

一、免费创业培训。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本市高校大学生,可免费参加经太仓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创业培训。http://www.taicang.gov.cn/site_service/005001/005001003/20190108/683ae377-7771-4a85-a642-21492f378d3e.html

 二、 一次性开业扶持补贴。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以及在校大学生经创业培训合格后在太创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稳定经营10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6000元的开业扶持补贴。http://www.taicang.gov.cn/site_service/005001/005001003/20190108/683ae377-7771-4a85-a642-21492f378d3e.html

三、创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经创业培训合格在太创业,正常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http://www.taicang.gov.cn/site_service/005001/005001003/20190108/683ae377-7771-4a85-a642-21492f378d3e.html

四、场地租金及运营补贴。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创业培训合格后租用场地或自有房屋创业,已领取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依法在自办实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租用场地年度租金的80%给予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利用自有房屋创业的给予水、电、宽带等创业基本运营补贴,补贴标准每月200元。http://www.taicang.gov.cn/site_service/005001/005001003/20190108/683ae377-7771-4a85-a642-21492f378d3e.html

五、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本市高校大学生经创业培训合格在太创业,开业3年内录用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两年内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按每新增带动1人就业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年累计不超过10万元。http://www.taicang.gov.cn/site_service/005001/005001003/20190108/683ae377-7771-4a85-a642-21492f378d3e.html

六、创业企业注销补贴。对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起3年内的创业者,企业注销后失业并以个人身份同时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费6个月(不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间)以上的,可按照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用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http://www.taicang.gov.cn/site_service/005001/005001003/20190108/683ae377-7771-4a85-a642-21492f378d3e.html

七、天使投资奖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创办发展前景好的成长型创业企业,对获得天使投资满1年的大学生初创企业,按照天使投资金额的20%(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予以奖励。http://www.taicang.gov.cn/site_service/005001/005001003/20190108/683ae377-7771-4a85-a642-21492f378d3e.html

八、优秀创业项目奖励。每年遴选出一定数量的可行性和预期成功率较高的大学生初创项目,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5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在苏州市级以上创业大赛中获奖的优秀项目,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经太仓市优秀创业项目评审小组评定给予最高30万元的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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