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策略celue地址学生成长学分银行实施细则 |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分数 | 加分标准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组织学习 | 积极向团组织、党组织靠拢 | 0.1 | 思想上积极进取,正式向组织递交入团/入党申请书者,加0.1分。 | 学生自行加分或辅导员统一加分。 | |
听学术报告或讲座 | 0.1 | 参加由学院或系组织的学术报告或讲座,加0.1分/次。 | 学生上传现场照片或学习心得,或辅导员统一加分。 | |||
系党校结业 | 0.5 | 参加由系党校培训班,并获得结业证书,加0.5分/期。 | 学生上传出结业证书附件,或系统一加分。 | |||
院党校结业 | 0.8 | 参加由院党校培训班,并获得结业证书,加0.8分/期。 | 学生上传出结业证书附件。 | |||
院系学生骨干培训 | 0.5 | 参加由院系组织学生骨干培训班、素质培训等,培训时间8学时以上,加0.5分/期。 | 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由学生上传,或统一加分。 | |||
生命教育馆参观学习 | 0.1 | 参观生命教育馆并完成测试系统考核,考核合格,加0.1分。 | 由学生处学期末统一导入。 | 学生可以自行到图书馆7楼参加生命教育测试,测试结果学期末学生处统一加分,仅能加分一次 | ||
其它 | 0.1 | 学院、系部组织的其它阶段性学习,加0.1分/次。。 | 由组织部门统一导入。 | 比如系部的学生手册考试、安全知识竞赛等 | ||
2 | 院系学生组织机构成员 | 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 1.5 |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履行职责满1学期,加1.5分/学期。 | 学期结束前,团委统一加分。 | 学生组织加分原则,分为三个层面:1.参与院级或系级学生会组织的(含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大学生媒体中心),按就高原则加分;2.担任班干部的;3.担任宿舍干部的。同一等级里的不能累计加分,不同等级的可累计加分。 |
院系学生会正副部长 | 1 | 学生会正副部长履行职责满1学期,加1分/学期。 | 学期结束前,院团委或系团总支统一加分。 | |||
院系学生会干事 | 0.5 | 学生会干事履行职责满1学期,加0.5分/学期。 | 学期结束前,院团委或系团总支统一加分。 | |||
社团联主席团成员 | 1.5 | 社团联主席团成员履行职责满1学期,加1.5分/学期。 | 学期结束前,团委统一加分。 | |||
社团联正副部长 | 1 | 社团联正副部长履行职责满1学期,加1分/学期。 | 学期结束前,团委统一加分。 | |||
社团联干事 | 0.5 | 社团联干事履行职责满1学期,加0.5分/学期。 | 学期结束前,团委统一加分。 | |||
大学生传媒中心正副主席 | 1.5 | 大学生传媒中心正副站长履行职责满1学期,加1.5分/学期。 | 学期结束前,团委统一加分。 | |||
大学生传媒中心正副部长 | 1 | 大学生传媒中心正副部长履行职责满1学期,加1分/学期。 | 学期结束前,团委统一加分。 | |||
大学生传媒中心播音员 | 0.5 | 大学生传媒中心播音员履行职责满1学期,加0.5分/学期。 | 学期结束前,团委统一加分。 | |||
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主席团成员 | 1.5 | 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主席成员履行职责满1学期,加1.5分/学期。 | 学期结束前,团委统一加分。 | |||
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正副部长 | 1 | 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正副部长履行职责满1学期,加1分/学期。 | 学期结束前,团委统一加分。 | |||
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干事 | 0.5 | 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正副部长履行职责满1学期,加0.5分/学期。 | 学期结束前,团委统一加分。 | |||
班长、班团支书 | 1 | 班级班长、团支书履行职责满1学期,加1分/学期。 | 学期结束前,辅导员统一加分。 | |||
班委 | 0.5 | 班级班委成员履行职责满1学期,加0.5分/学期。 | 学期结束前,辅导员统一加分。 | |||
宿舍楼长 | 0.8 | 宿舍楼长履行职责满1学期,加0.8分/学期。 | 学期结束前,宿舍管理中心统一加分。 | |||
宿舍层长 | 0.5 | 宿舍层长履行职责满1学期,加0.5分/学期。 | 学期结束前,宿舍管理中心统一加分。 | |||
宿舍长 | 0.3 | 宿舍长履行职责满1学期,加0.3分/学期。 | 学期结束前,辅导员统一加分。 | |||
3 | 社会实践 | 寒假或暑假社会实践 | 0.5 | 寒假或暑假社会实践半个月以上,加0.5分/次。 | 填好实践表,且有单位盖章,学生上传附件。 | |
招生志愿者 | 1 | 寒假或暑假社会参加招生活动的,加1分/次。 | 填好招生志愿者认定表,且有招生负责老师确认,及学生处盖章,学生上传附件。 | |||
4 | 社团 | 社团日常活动 | 1 | 每学期至少参加社团常规活动8次以上,加1分/学期。 | 社团证,需加盖8次以上活动章,学生上传附件。 | |
社团精品展汇演 | 0.3 | 院级社团专项文艺汇演参演者,加0.3分/次。 | 由院团委统一汇总参演学生名单,统一加分。 | |||
社团干部(社长或会长) | 1 | 社长/会长需任期满1个学期,加1分/学期。 | 团委盖章的聘书,附件上传,或院团委统一加分。 | |||
5 | 志愿者活动 | 义务献血 | 0.5 | 每献血一次加0.5分。 | 学生上传献血证记录附件。 | |
太仓市级及以上高级别志愿活动 | 0.5 | 由太仓市政府部门组织的高级别赛事等,需志愿参加有关培训,活动周期在1周左右(含培训),如:国际竞走赛志愿者等,加0.5分/次。 | 由政府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或院团委统一加分。 | |||
校外公益活动 | 0.2 | 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如:敬老院服务、中小学、政府组织等志传活动等,加0.2分/次。 | 由院系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由学生上传附件,或统一加分。 | |||
校内公益性劳动 | 0.2 | 参加院、系安排的公益性劳动1小时以上,如:搬运桌椅等,加0.2分/次。 | 由院系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由学生上传附件,或统一加分。 | |||
6 | 文体类活动 | 苏州市级以上文体类活动 | 1 | 苏州市级及以上的文艺汇演、体育表演或竞赛、或文体类项目汇报,加1分/次。 | 由院系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由学生上传附件,或统一加分。 | |
太仓市级文体类活动 | 0.8 | 太仓市级文艺汇演、体育表演或竞赛、或文体类项目汇报,加0.8分/次。 | 由文艺活动组织方、或院系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由学生上传附件,或统一加分。 | |||
院系文体类活动表演者 | 0.5 | 大型活动表演者,参加运动会开幕式或闭幕式彩排和表演及运动员,加0.5分/次。 | 由院系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由学生上传附件,或统一加分。 | |||
院系文体类活动工作人员 | 0.1 | 大型活动工作人员,加0.1分/次。 | 由院系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由学生上传附件,或统一加分。 | |||
院系文体类活动观众 | 0.1 | 官方安排的观众,加0.1分/次。 | 由院系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由学生上传附件,或统一加分。 | |||
新闻报道 | 0.1 | 学生新闻报道获院(系)采纳,加0.1分/次。 | 由新闻报道相关单位统一加分。 | 学生写的新闻被大媒中心采用或者被系部新闻采用,相关撰写者可以加分 | ||
其它类活动 | 0.2 | 小型活动,专项活动。 | 由院系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由学生上传附件,或统一加分。 | 如我们系部的成语大赛,系内部组织的活动 | ||
7 | 各类比赛评比、评比获奖表彰 | 获国家级奖项 | 3 | 国家级各类表彰、技能竞赛等获奖,如:国家奖学金等,加3分/项。 | 学生上传获奖证书附件。 | |
获省级奖项 | 2 | 省级各类表彰、技能竞赛等获,如:国家励志奖学金、省三好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等,加2分/项。 | 学生上传获奖证书附件。 | |||
获市级(苏州,太仓)奖项 | 1 | 太仓、苏州市各类表彰、技能竞赛等获奖,加1分/项。 | 学生上传获奖证书附件。 | |||
获院级奖项 | 0.5 | 院级各类表彰、评比、技能竞赛等获奖,加0.5分/项。 | 学生上传获奖证书附件。 | |||
获系级奖项 | 0.3 | 系级各类表彰、评比、技能竞赛等获奖,加0.3分/项。 | 学生上传获奖证书附件。 | |||
省级技能竞赛未获奖者 | 1 | 参加省级各类专业技能竞赛、文体比赛等未获奖,但完成各项训练工作,加1分/次。 | 由院系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由学生上传附件,或统一加分。 | |||
苏州市级技能竞赛未获奖者 | 0.5 | 参加苏州市级各类专业技能竞赛、文体比赛等未获奖,但完成比赛及各项训练工作,加0.5分/次。 | 由院系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由学生上传附件,或统一加分。 | |||
运动会破纪录 | 1 | 学院运动会比赛打破校记录者,加1分/项。 | 学生上传获奖证书附件。 | |||
运动会获奖者 | 0.5 | 学院运动会比赛获得奖牌者,加0.5分/项。 | 学生上传获奖证书附件。 | |||
乐于助人,拾金不昧 | 0.5 | 乐于助人、拾金不昧行为,获得院系确认表扬,加0.5分/次。 | 由系辅导员给予加分。 | |||
顶岗实习受单位表彰 | 1 | 顶岗实习期,获用人单位正式表彰,加1分/次。 | 学生上传用人单位表彰材料。 | |||
8 | 宿舍管理 | 文明寝室 | 0.6 | 宿舍获评文明宿舍,宿舍所有成员,加0.6分/学期。 | 由院系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由学生上传附件,或统一加分。 | |
五星级宿舍 | 0.4 | 宿舍获评五星级宿舍,宿舍所有成员,加0.4分/学期。 | 由院系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由学生上传附件,或统一加分。 | |||
四星级宿舍 | 0.3 | 宿舍获评四星级宿舍,宿舍所有成员,加0.3分/学期。 | 由院系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由学生上传附件,或统一加分。 | |||
内务不达标 | -0.1 | 若值日学生未打扫卫生,扣0.1分/次。(未打扫:宿舍卫生当天分数0分) | 相关辅导员给予扣分。 | |||
夜不归宿 | -0.3 | 若学生存在夜不归宿,扣0.3分/次。 | 相关辅导员给予扣分。 | (根据每天宿舍反馈)辅导员扣 | ||
晚归 | -0.2 | 若学生有晚归现象,扣0.2分/次。 | 相关辅导员给予扣分。 | (根据每天宿舍反馈)辅导员扣 | ||
奖励性加分 | 0.1 | 系专项宿舍建设,加0.1分/周。 | 由院系或辅导员统一加分。 | 宿舍一周都是10分的,那么宿舍每个成员奖励性加分0.1 | ||
9 | 纪律惩处 | 无集体观念,造成不良影响 | -1 | 在大型活动、重要活动、高级别活动中,缺乏组织纪律性,损害学院、系部、班级荣誉,造成不良影响,扣1分/次。 | 相关辅导员给予扣分。 | |
上课迟到或早退 | -0.1 | 学生上课迟到、早退扣0.1分/次。 | 系统自动扣分。 | |||
旷课 | -0.2 | 学生上课旷课扣0.2分/次。 | 系统自动扣分。 | 一次大课(2节小课的) | ||
院系通报批评 | -0.5 | 违反校规,未达到处理或处分条件,受到通报批评者,扣0.5分/次。 | 相关辅导员给予扣分。 | |||
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 -1 | 根据《华人策略celue地址违纪处分条例》,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者,扣1分/次。 | 相关辅导员给予扣分。 | |||
受记过处分 | -2 | 根据《华人策略celue地址违纪处分条例》,受记过处分者,扣2分/次。 | 相关辅导员给予扣分。 | |||
受留校察看处分 | -3 | 根据《华人策略celue地址违纪处分条例》,受留校察看处分者,扣3分/次。 | 学生处给予扣分。 | |||
故意破坏公物(未构成处分) | -0.5 | 故意破坏公物,未构成处分,扣0.5分/次。 | 相关辅导员给予扣分。 | |||
弄虚作假、不诚信 | -0.5 | 虚报成长学分,提供假证明材料,奖助学金评定失信,经常欺骗师生等,扣0.5分/项。 | 相关辅导员给予扣分。 | |||
对违纪情况知情不报或提供假情报 | -0.5 | 在有关违纪事件调查过程,若有知情不报或提供假情报者,扣0.5分。 | 相关辅导员给予扣分。 | |||
不文明现象 | -0.1 | 校园公共场合抽烟等。 | 相关辅导员给予扣分。 | 学生处要求看到学生抽游烟的,严厉制止后给予批评再给予记录扣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