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教师: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太仓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太人社〔2019〕16号)文件精神,现按照《关于印发〈太仓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2019年太仓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设立以先进装备制造业、传统技艺传承和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由高技能人才和技能带头人依托大中型企业、行业研发中心、职业院校等载体领办,是开展技术攻关创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场所。
二、申报条件
由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技师、高级技师,或具有绝技绝活的优秀技能人才,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
1.有重大技术发明或者重大技术革新成果,创造出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法,明显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在全市具有较高的声誉,且影响广泛。
3.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和技术攻关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重大技术难题。
三、申报材料
1.太仓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单独装订,一份与其他材料装订成册);
2.申办报告:内容包括申办工作室名称(格式为“太仓市+领办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在单位对工作室支持措施,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
3.申办单位的法人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市级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和出版物及有关单位的证明等。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同时提交申办表和申办报告的电子文档。
请于6月27日前将材料提交至人事处(电话:8087),申请表及申请报告电子文档发至陆老师CRP邮箱。
人事处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