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陆旻忆发布时间:2019-09-16浏览次数:1566

各二级单位、各部门及相关教师: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9〕11号)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对象

学校拟聘任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或辅导员。

二、具体工作安排

1.9月17-9月21日:申请人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报流程见附件)。

2.9月16日-10月10日:体检。申请人携带下载的体检表(上面贴好照片,到人事处盖骑缝章方可参加体检)前往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理。(2019年教职工体检选择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的申请人可携带本次体检报告前往补检未检项即可)

3.9月24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人事处、教务处统一组织进行试讲、面试并打分。

4.10月15日:提交书面材料。申报人员携带相关需提交的原件材料到人事处审核确认。

5.10月下旬:学校向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上报材料。

三、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小二寸纸质照片1张贴在相片粘贴页上;

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尺寸为33MM(宽)×48MM(高),采用高像素冲印,不能用电脑打印。

3.身份证原件;

4.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6.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免测证明材料;

7.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或免测证明材料;

8.体检表。

(二)申报材料整理要求

1.材料排放顺序: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相片粘贴页;

3)身份证复印件;

4)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或批准的免试申请表复印件;

5)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或免测证明材料;

6)体检表。

2.装订要求:将以上第(3)至(6)项材料按规定顺序排好后,在左上角平钉,并放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相片粘贴页的后面,一齐装进材料袋中。

 

人事处    

2019年9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