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轮专业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8-09-13浏览次数:1135

各二级学院:

根据《华人策略celue地址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管理办法》(苏健职〔2018〕32号)的精神,为做好第四轮专业带头人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选拔范围和条件按照《华人策略celue地址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时间安排

序号

时间

内容

责任单位

工作要求

1

9月13日—

9月17日

个人申报

申报人

专业带头人需填写推荐表并按评选条件提供支撑材料。

2

9月18日—

9月21日

组织选拔

二级学院

1.二级学院成立专业带头人推荐工作小组;

2.材料初审;

3.确定推荐候选人,并在二级学院内公示;

4.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后,将拟推荐人选的汇总表一份、推荐表一式三份,及申报支撑材料交人事处陆老师。

3

9月22日—

9月28日

教学委员会评审

人事处

教务处

科技处

 

4

10月上旬

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人事处

由校长办公会审定,审定结果公示后学校正式发文认定。

 

三、相关要求和说明

1.专业带头人是专业建设的领头人,是促进学院教学改革、质量提升的重要力量。专业带头人的选拔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和通知,要把真正专业水平高、教学科研能力强、乐于奉献的高职称教师推荐出来,同时为专业带头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2.本次选拔专业范围为学校2018年招生专业(见附件),各二级学院在材料初审之后,向学校推荐每个专业1名专业带头人人选。

3.学校将根据《华人策略celue地址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管理办法》的规定减免专业带头人80个教学基本工作量,并计发专项津贴,同时在职称评审、教科研立项、评优推先、研修访学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4.如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专业带头人不能履行职责时或新增新专业时,必须由二级学院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提出变更或增加;审批程序与选拔程序一致。

5.专业带头人培养是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专业带头人选拔工作开展不力的二级学院,学校将在部门年度人事绩效考核给予扣分,在师资队伍建设经费、职称评审名额、研修访学名额等给予核减。

华人策略celue地址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管理办法.pdf

华人策略celue地址专业带头人推荐表.pdf

2018年招生专业.pdf

人事处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