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增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8-04-13浏览次数:1039

接太仓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现组织开展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培养对象人选的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第一层次培养对象(中青年首席科学家)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第二层次培养对象(中青年领军人才)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贡献特别突出者,相应的学历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一)申报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发展潜力大,有创造性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重要贡献人员。

2.在工程技术领域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有重大创新成果,获得国家技术发明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的重要贡献人员(前5名),或省(部)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在主持并完成省(部)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大中型企业技术设计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的设计、研制、管理中,创造性地解决技术或管理难题,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应用高新技术成果或自主知识产权,领办或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创造性运用和发展现代经济管理理论与方法并取得重要成果,其领办或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创业项目符合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在国内同行业的综合竞争力处于领先地位,对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

5.在医药卫生领域,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德高尚、医疗技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作出重要贡献,在省内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6.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理论研究取得突出成绩,获得省(部)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对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建议,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7.在宣传文化、基础教育领域成就突出,对我省宣传文化和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为省内外同行所公认,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

(二)申报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获得省(部)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重要贡献人员、省(部)科技进步三等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在经济社会发展一线,研究开发、推广、应用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担任研究、设计、施工等方面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并作出突出贡献者。

4.在医药卫生领域,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德高尚、医疗技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在本地区有较高知名度。

5.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发表重要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并在省内外引起较好反响,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6.在宣传文化、基础教育领域成绩显著,对我省宣传文化和基础教育事业作出较大贡献,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在本行业有较高知名度。

7.在工程应用技术领域,具有高超技能水平,在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上述业绩须为2011年1月1日以来所取得。主要完成人原则上应为国家级奖项前5名、省(部)级奖项前3名,市级奖项第1名。重要贡献人员原则上应为国家级奖项前7名、省(部)级奖项前5名,市级奖项前3名。

具体申报条件及程序见《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

请有意申报者务必于4月16日下班前将《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电子版发至人事处章老师CRP邮箱。

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通知.doc

 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