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太仓市高校专业建设领军人才管理,根据《太仓市高校专业建设领军人才评选和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现就做好第一批高校专业建设领军人才聘期考核工作、第二批高校专业建设领军人才2017年年度考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第一批高校专业建设领军人才、第二批高校专业建设领军人才。
二、考核方法与程序:
1.请考核对象对照《太仓市高校专业建设领军人才评选和管理办法》中的职责与义务,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其中第一批高校专业建设领军人才填写《太仓市高校专业建设领军人才聘期考核表》(附件2),第二批高校专业建设领军人才填写《太仓市高校专业建设领军人才年度考核表》(附件3),并将所有支撑材料按序整理编制目录和页码后,A4纸装订成册,于2017年11月17日(本周五)下午5点前将考核表(一式三份、所在二级学院签字盖章)及所有支撑材料(一份)交人事处章老师;考核表电子版发至章老师CRP邮箱。
2.学院组织专家组按照文件要求对高校专业建设领军人才进行考核评议工作;
3.考核评议结果及相关材料提交太仓市人才办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