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院省示范建设任务要求,决定增选一批2017年度专骨干教师及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流程
按照《华人策略celue地址骨干教师选拔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 | 内容 | 责任部门 | 工作要求 |
1 | 9月13日- 9月17日 | 个人申报 | 申报人 | 骨干教师申报者需填写推荐表、目标任务书一式三份,并按评选条件提供支撑材料。 (目标任务书制定时要围绕工作职责要求) |
2 | 9月18日- 9月22日 | 1.教学单位成立骨干教师推荐工作小组; 2.材料初审; 3.确定推荐候选人,并在单位内公示。 | 教学单位 | 1.各教学单位需根据《骨干教师选拔与管理办法》中选拔条件进行选拔。如不满足骨干教师条件的,但自身优秀者,可选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2.教学单位签署意见后,将拟推荐人选的汇总表一份、个人推荐表和任务书一式三份,及申报支撑材料交人事处陆老师。 |
3 | 9月25日- 9月29日 | 资格审核 | 人事处 教务处 科技处 | |
4 | 10月上旬 | 评选、公示、发文 | 人事处 | 组织评选,经公示结束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审批,审批后学院正式发文认定。 |
三、相关要求和说明
1.各教学单位在材料初审之后,向学院推荐骨干教师及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增选计划数见附件1,2014年已入选的骨干教师及骨干教师培训对象无需重复申报;
2.增选后,各教学单位骨干教师及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总人数须达到本部门专任教师人数的50%;
3.申报人既要重视申报评选工作,同时也要关注骨干教师工作职责要求,要结合岗位职责切实制定好目标任务书;
4.各教学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和通知,按时做好各项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5.学院将分别给予骨干教师及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一定的科研资助经费,同时在教科研立项、职称评聘、荣誉评审、高级访问学者、出国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
人事处
2017年9月13日
2017年各教学单位骨干教师增选计划汇总表 | |||||||||
部门 | 生物与化学工程系 | 中德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学院 | 软件与服务外包学院 | 艺术设计系 | 现代港口与物流管理系 | 应用外语系 | 职业素质教育中心 | |
专任教师数 | 19 | 34 | 22 | 32 | 14 | 27 | 34 | 18 | |
其中骨干教师/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 6/0 | 5/5 | 4/2 | 10/0 | 3/1 | 5/3 | 5/6 | 1/2 | |
按专任教师50%,需增选人数 | 4 | 7 | 5 | 6 | 3 | 6 | 6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