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苏省“青蓝工程”2014年度培养对象考核和2016年度培养对象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7-06-14浏览次数:1370

各教学单位、相关教师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17﹞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相关考核及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培养对象考核工作

2014年徐金河老师被评为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钟鸣、浦灵敏老师被评为省“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期已于201612月底结束,要求培养对象,依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照《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表现、教学科研业绩、学校配套支持情况等。认真填写《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见附件3 ,一式一份)并附支撑材料(一份,装订成册) 2017622日报学院人事处老师(《考核表》和《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陆旻忆crp邮箱)。

学院组织专家组按照文件要求对我院“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评议工作,每位考核人员准备汇报ppt(10分钟),具体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2016年培养对象中期检查工作

2016年敖雁被评为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何茂昌、吴迪和程炜老师被评为省“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请各培养对象对照2016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认真总结一年来的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中期汇报ppt(10分钟),具体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17﹞5号).doc

 

人事处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