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申报正高、副高职称论文鉴定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7-03-20浏览次数:1502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职称评审的有关规定,申报正高、副高职称的人员须于322日下班前把论文鉴定的相关材料交至人事处章老师。

一、论文鉴定材料:

1.申报副高职称人员上交2篇论文复印件(每篇复印2份)、2份纸质“同行鉴定表”、论文鉴定费800元;

 申报正高职称人员上交3篇论文复印件(每篇复印3份)、3份纸质“同行鉴定表”、论文鉴定费1200元。

2.申报人员填写“同行专家鉴定汇总表”并将电子表发至章丽crp邮箱。

二、同行鉴定表填表要求:

1.12页由申报人填写,学院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2.36页中“代表作题目”及“学校、姓名、拟评职务”等基本信息由申报人填写,学院审核;

3.封面“所在学科”按省教育厅规定的《申报学科目录》填写,见附件。

同行鉴定的结果,有效期为2年。申报人员必须按规定如实填写鉴定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