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系学生活动室的规范管理,保证我系学生活动室的有量、有质运作,更好地提高我系对外的影响力,同时更全方位地为广大学生服务,现拟定学生活动室管理制度如下:
一、值班制度
1、学生活动室统一实施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为周日晚到周四晚晚上6:20 ~ 9:00。
2、值班人员由各活动室负责人安排。
3、值班人员须注意言谈举止,穿戴整齐,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搞聚会,赌博,抽烟以及酗酒。
4、要爱护公物,妥善保管办公用品。
5、要维持活动室室内卫生,不随意吐痰,不乱扔果皮,废纸及其它杂物;值班人员负责当天活动室卫生清洁。
6、值班时段各活动室须保证有值班人员在场,且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需请假应事先向负责人说明事由,再由负责人安排值班。
7、主席团将在值班时段定时或不定时对各活动室进行考勤。
8、活动室在值班时段无故缺勤将给予通报批评,无故缺勤达3次将取消该活动室学期评“优”资格,达5次者将上报学院并收回其活动室使用权。
二、使用权制度
1、各部门使用活动室前要与秘书部负责人申请、协商,获得准许后方可使用。
2、活动室如出现使用权纠纷,学生会主席团有权过问并进行处理。
三、财产管理制度
1、活动室须保管好活动室的财产,包括活动室的窗、门以及所配置的办公桌和椅子,电脑等。
2、若发现活动室财产受到损坏,按具体情况对相应活动室进行处罚,情况严重者通报批评,并勒令其赔偿。
3、秘书部负责人负责钥匙管理,值班人员值班完毕后应把门窗关好,确保活动室财产安全。
四、奖罚制度
活动室中如出现违反规定现象,学生会将对其进行记过,并上报系进行通报批评,严重者取消其活动室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