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高校示范 马克思主义学院及思政课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示范点项目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学习贯彻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切实加强我省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整体水平,决定开展2020年度全省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及思政课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示范点项目遴选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省高校独立设置并已完成教育部2019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信息更新工作的马克思主义学院均可申报。
2018年确定的全省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及培育点需重新参加新一轮申报遴选。
二、遴选名额
遴选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20个左右,思政课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示范点项目20个左右。
三、遴选标准
(一)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
参评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重点考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情况及成效:
1.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思政课建设与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同步推进,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
2.学院领导班子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2017年以来未发生过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背师德师风及公序良俗的恶性事件。
3.学院在理论宣传、教学改革、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科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卓有成效。在校际交流平台搭建、教学资源共享、省内外结对帮扶方面有积极作为。学院综合影响力较强,能够在全省高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学校将马克思主义学院作为重点学院加强建设,在发展规划、人才引进、职务评聘、资源保障等方面给予马克思主义学院优先支持。特别是在落实中央和教育部有关规定、配齐配足思政课专任教师方面有具体目标和举措,并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思政课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示范点
以提高思政课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在教师队伍建设、教学方法手段创新、教学评价管理改革、优质教学资源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实践,勇于改革创新,取得显著成效,有自身的特色和亮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
四、遴选程序
(一)学校申报
学校根据遴选名额及条件标准,自主确定是否申报参评。
申报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提交3000字以内自评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2018年确定的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及培育点自评报告重点突出2018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建设措施及主要成效。其他新申报高校自评报告主要总结2017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及主要成效。
申报思政课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示范点项目的,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并提交2000字以内工作方案,每校限报一项,示范点项目名称自拟。
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思政课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示范点项目可以兼报。
(二)专家遴选
省教育厅根据高校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遴选,确定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入围名单和思政课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示范点项目立项名单。
(三)公示确认
省教育厅对经专家遴选确定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厅务会审定后作为正式入选名单予以公布。
五、其他事项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工作,根据相关条件标准进行对照总结,符合条件的积极申报参评。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予通报。各校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及电子版请于5月15日下午5:00前报省教育厅社政处,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老师,025-83335364;电子邮箱:szc1513@126.com。
附件:1.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