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 强化规范办学,省教育厅开展2017年高校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督查2017-04-01江苏教育发布江苏教育发布江苏教育发布微信号jssjyt功能介绍发布教育资讯,推进政务公开,服务广大网友3月28日—30日,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2017年高校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督查。督查组以设区市为单位分13个组,每个市平均抽查6个教学点。
参加本次督查的专家基本来自我省高校学历继续教育管理一线,包括省教育厅、各设区市教育局职能处室负责人、各市推荐的教学点负责人和高校继续教育学院的院长、教务处长、招办主任等。校外教学点是高校开展学历继续教育的载体,是高校服务地方、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学习需求的窗口,是繁荣成人高等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服务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阵地。2016年,全省有省内外高校的备案校外教学点899个,其中函授站534个,远程教育学习中心365个,在籍学生20多万人。近几年来,随着学历继续教育的蓬勃发展,校外教学点数量增多,规模扩大,部分主办高校及其校外教学点在学历继续教育的招生、办学、管理等方面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2015年12月,省教育厅在南京召开了全省高校继续教育改革发展推进会,明确了“十三五”期间高校继续教育的方向和任务,即“规范办学、提高质量、资源开放、融合发展”。会议强调了主办高校第一责任主体的责任,明确了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义务。省教育厅每年组织开展校外教学点督查,是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会议精神、加强省级统筹和行政监管的重要举措。2016年,省教育厅抽查了全省13个设区市129个教学点,占备案教学点总数的12.7%。针对2016年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今年督查重点聚焦于去年整改教学点的追踪检查和今年部分高校申请补备案的教学点。督查组通过听取专题汇报、查阅过程资料、考察办学条件、现场交流反馈等环节,听、看、访结合,对每个教学点的办学资质条件、机构人员配置、规章制度建设以及主办高校在招生、教学、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开展全面检查。根据高校自查、各市年检和省级督查综合情况,省教育厅将在5月公布2017年江苏省高校校外教学点年审结果。对办学条件达不到基本要求或教学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劣、有违规违法行为的教学点,分别采取限期整改、停止招生和撤销等处理。特别注意:省教育厅有关部门提醒成人教育考生,根据省教育厅、各设区市教育局每年公布的年审合格名单,通过正规高校的合格教学点报名考试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