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国庆假期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09-26浏览次数:12

各单位:

2024年国庆假期将至,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升师生危险源的辨别能力,确保国庆假期期间实验实训室安全。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当前实验实训室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履行实验实训室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汲取近年来各类实验实训室安全事故教训,紧盯本单位实验实训室安全薄弱环节,强化实验实训室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做好隐患排查、问题整改工作。

二、做好节前的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1.严格落实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实验实训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

2.对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严格落实实验实训室安全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落实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

4.落实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维护及运行等;

5.强化实验实训室危化品、气瓶、特种装备、自制设备等重要危险源管理;

6.加强危险废物处置管理,排查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情况;

7.落实实验实训室使用备案制度和实验实训室安全准入制度,确保参与实验实训的师生、工作人员全面熟悉并掌握实验实训室安全操作规范及突发情况处置方法。

三、加强国庆假期期间实验实训室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1.节日期间确保实验实训室水、电、气和仪器设备处于关闭状态,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应安排值班人员监控;离开实验实训室前务必锁好门关好窗,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和加热源,严防溢水、漏电、火灾等事故发生。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假期仍继续使用的实验实训室,必须明确相关安全负责人,并向所在二级学院登记备案,准确掌握继续从事实验实训的教师和学生信息。

3.为做好假期实验实训室及实验实训活动的安全管理,各院系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加强对实验实训室的巡查,掌控实验实训室的使用情况,严防各类实验实训室安全事故发生。

4.实验实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实验实训室安全规程进行实验,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并立即向主管领导、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信息。

四、工作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迅速制定本单位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附件1),组织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自纠,确保不存盲区,不留死角。对于发现的隐患问题,逐条落实整改情况及整改时限,填写《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2),并于9月27日17:00前将附件2纸质版由二级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周娜老师(二期行政20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0256@csit.edu.cn。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docx

附件2: 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xls

 

教务处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