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05-29浏览次数:10

各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4〕6号)予以转发,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将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二级学院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体系,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2.全面排查隐患。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深入排查整治,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着力抓好整改,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工作实效。

    二、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

即日起至6月5日,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实验实训室自查自纠,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1)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安全隐患排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本部门无法整改的,应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处理并报教务处备案,确保隐患整治不留盲区,防范和遏制实验实训室安全事件发生。重点开展本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品、高温高压设备、计算机机房、水电气使用等安全隐患排查,防止事故的发生,同时填写《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附件2)。

    2.专项抽查阶段

    6月5日起,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对各二级学院实验实训场所开展现场检查,查看各二级学院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隐患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现场检查阶段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和安排,将组织专家对高校开展进校检查、调研工作,重点调研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难点、痛点问题,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二级学院于6月5日17:00前,将附件2电子稿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稿交教务处周娜老师,电子版发送到企业微信邮箱0256@csit.edu.cn

苏教办科函〔2024〕6号.pdf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docx

附件2: 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xls

 

教务处

 2024年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