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04-23浏览次数:603

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五一”假期全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自查自纠

    1.各教学单位在4月26日前完成对本单位实验实训室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漏洞工作,结合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内容进行自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本部门无法整改的,应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处理并报教务处备案,确保隐患整治不留盲区,防范和遏制实验实训室安全事件发生。重点开展本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品、高温高压设备、计算机机房、水电气使用等安全隐患排查,防止事故的发生。自查及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要存档备查。

    2.假期仍需使用的实验实训室,各单位要安排好实验实训室使用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对使用人员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工作,对于需连续通电运行的设备及装置,必须要有专人管理。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实训室,打扫卫生后做好断水、断电、断气、门窗锁闭等安全措施。

    二、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将附件2电子稿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稿于2024年4月27日17:00前交教务处周娜老师。

    教务处将于4月26-27日对各教学单位实验实训室进行现场检查。请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检查的准备工作。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xlsx

   附件2: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xls

 

教务处

 2024年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