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我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载体平台的引领示范作用,增强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根据《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考核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苏人保职〔2018〕17号),决定开展2023年我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考核评估工作,具体通知详见附件。
1.本次参与考核评估的基地为:苏州(太仓)精密机械技术公共实训基地(2017年获评苏州市级)、苏州(太仓)新药实验技术公共实训基地(2020年获评苏州市级)。
2.请两家实训基地负责单位对照考核评估标准逐项开展自查自评,认真填写考核评估表并形成工作总结。请于2023年7月24日10点前将考核评估表(附件1)、工作总结和自查评分表(附件2)交给教务处周娜老师(二期科创大楼304),同时发送电子稿至企业微信邮箱。
关于开展2023年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rar
教务处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