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的意见,规范教材管理,提高教材建设水平,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和《江苏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苏教职〔2021〕11号)中对教材选用的工作要求,经教师选用、二级学院审核、教务处汇总,现对拟选用教材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月4日至1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请与教务处联系。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反映的问题应事实清楚。
联系电话:53986773 联系人:朱华
教务处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