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增强我校核心竞争力,学校拟启动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旨在为各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提前做好积累与准备,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教学成果是教育工作者在岗位上经过多年艰苦努力获得的创造性成果,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的直接体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教学成果培育作为教学工作的重点,作为提升教学工作水平、提高教师教学能力的重要抓手,作为强化教学中心地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
二、相关要求
1.组织要充分得力
各教学单位要专门研究并统筹安排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要加强组织,明晰任务,落实到人,并从人力、经费、条件、时间、政策等方面创造优良保障条件。要加强工作动员,充分发挥品牌骨干专业的作用,充分整合教研教改成果及资源,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以及各类领军人才的责任。
2.设计要体现特色
要系统总结教学实践中的优势特色,系统梳理教改教研项目,系统研究往届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择优规划选题。要做好顶层设计,有机融合现有成果、预期成果,形成较成熟和具有较大影响力、具有较大推广价值的特色成果。对于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成果建议跨部门组建培育团队。
3.选题要精确聚焦
宏观选题要紧扣高职教育发展趋势,契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职业教育改革的政策导向,体现示范性和引领性;微观选题要聚焦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难点重点或教学前沿问题,提出创新性的解决方法,并在反复实践中改善。所有选题都要抓好校内实践试点,并确保能够提供可信、有说服力的事实佐证,教学问题确实能够得到有效解决,成效突出。鼓励由学校牵头,与地方、行业、企业和其他高职院校联合攻关培育。
4.内容要千锤百炼
教学成果凝练应注意以下方面:挖掘内涵,准确掌握教学成果定义,提炼解决教学问题的理念、方法、举措和应用中的亮点,锤炼语言表达出新意,形成可借鉴的新模式;扩展外延,注重校内校外推广应用,注重组织承办与本成果有关的研讨会,注意收集会议上的报告、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研究的成果等;查漏补缺,补全成果应具备的各个部分,丰富细节。强化应用性,与人才培养质量密切关联。
三、项目推荐
学校拟在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研究,最终确定培育选题。
1.推荐范围
培育项目主要包括教学改革类、教学管理类、教学建设等类型,主要形式包括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专著等。
2.推荐条件
(1)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在2020年底之前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职教领域产生积极影响。
(2)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的某一方面有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具有明显成效。对于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或较大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重大突破或具有广泛的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重大贡献或显著成效。
(3)推荐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的教学单位,应当委派人员主持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提供主要物质技术条件保障者。项目主持人应具备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应当为主持和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的主要贡献者。
团队成员须为实际从事教学研究与实践且有具体贡献的教师。团队内部分工明确、研究方向稳定,符合每个人的专业特点和所从事的工作。项目主持人要做好项目动员与统筹工作,组建团队,形成教学研究与实践的中坚力量。
(4)历年已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再推荐。已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下的项目,若近年来确有重大突破或进展的,可推荐培育项目。
四、申报要求
1.推荐数量:每个教学单位限报2项,每个部门限1项;跨部门、跨单位承担项目由牵头主持单位申报,限1项。
2.提交材料:9月30日前将拟推荐成果的题目发教务处吴子宜老师CRP邮箱,10月31日前将拟推荐成果的初稿(可按照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内容)电子稿发教务处吴子宜老师CRP邮箱。
教务处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