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校企合作相关管理规定,现对学校教学单位等部门校企合作项目进行统计。具体通知如下:
1.重点统计2011年至2013年合作项目(2011年前签订的,目前仍在进行的,也纳入此次统计范畴)。
2.上报统计材料包括合作协议(复印件)和统计表(盖单位章),统计表同时通过CRP上传电子文档。
3.统计材料上交至合作教育处何钰婧,电话:8022,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5日。
希望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并给与积极配合。以后所有的合作项目均需在项目签约半个月之内,到合作教育处进行备案。
合作教育处
2014-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