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开展我院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推进外语教育的改革和双语教育实践的进一步深化,我院将聘请外籍教师来学院任教。为了做好外籍教师管理工作,落实各方面的工作责任,发挥外籍教师的作用,减少或避免涉外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外籍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学院合作交流处牵头,教务处、相关系(部)、保卫处、总务后勤等部门配合,并指定合作教师共同完成。
二、合作交流处工作职责:
1 、负责外籍教师聘请计划的制订和落实。
2 、负责外籍教师的来华邀请和来华后的有关手续办理。
3 、负责外籍教师的日常生活管理,协助保卫部门做好教师的安全保卫工作。
4 、负责向外籍教师宣传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我院的校纪、校规,并代表学院同外籍教师签订合同。
5 、向外籍教师反馈教学评估意见,帮助他们改进工作。
6 、处理与外籍教师有关的其它事宜。
三、外籍教师的中方联络教师工作职责:
1 、外籍教师的中方联络教师是外籍教师与学院间的桥梁纽带,应经常与外籍教师保持联系,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
2 、协助合作交流处为外籍教师提供生活、工作上的帮助。
3 、经常到外籍教师的课堂了解教学情况。
4 、经常向院领导和合作交流处汇报外籍教师的教学、生活情况。
四、教务处、相关系(部)工作职责:
1 、为外籍老师提供必要的教学、工作指导和帮助。
2 、组织外籍教师参加教研、游艺等有关活动和学生活动。
五、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1 、学院保卫部门应将外籍教师的安全保卫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做好外籍教师的人身、财产安全保卫工作。
2 、把外籍教师工作场所作为安全防范重点部位,定期对外籍教师工作场所的防火防盗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六、 外籍教师应履行的义务
1 、在我院工作期间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和中国政府对外国专家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
2 、遵守学院的工作制度,接受学院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
3 、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4 、尊重中国的宗教政策。不从事与专家身份不符的活动。
5 、尊重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
七、 其它
1 、外籍教师在我院工作期间,工资报酬、医疗保险、休假、生活待遇等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中有关规定执行。
2 、合同中未能做出的其它规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学院与外籍教师之间要加强沟通,及时商讨、协调处理出现的有关问题。
4、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本办法由学院合作交流处负责解释。
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二○○六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