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晨检制度,各班主任、辅导员要及时了解住宿及走读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陆晓岚,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二、各任课老师对于因病缺课的学生,及时向各系部辅导员反应,辅导员应当了解学生患病的可能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的疫情报告责任人陆晓岚。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了解学生患病缺课的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三、校医务室对传染病高度怀疑者,安排上一级医院就诊,确诊后按《传染病防治法》上报、隔离、治疗
四、校医务室对因病缺课的学生核实情况后,按要求上报省学生健康监测系统,实行零上报制度。
五、辅导员对要求边治疗边上学的同学及家长要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在家中治疗休息。治疗结束后要返校上课的学生要严格按照复课查验制度,满足隔离期限且有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复课证明到校医务室核实。
二O二O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