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再推新举措——发展对象公推产生

发布者:党委工作部发布时间:2013-12-13浏览次数:400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扩大党内民主,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我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再推新举措,发展对象实行公推票决产生。

    如何在众多的入党积极分子中挑选出综合条件好,符合培养的发展对象,是摆在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中的一道难题,以往做法是经团支部推优,党内外群众民意调查,由学生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直接决定出发展对象。此次实行发展对象公推,要求先在各班级进行团支部推优,支委会讨论推出发展对象候选人,并进行公示,然后在系部党总支大会上进行公推直选。会上,除全体党员外,大会还吸收了一定比例的教师群众代表,参与发表意见并投票。票决前,候选人需向大会汇报个人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以及入校以来参加党校培训后的变化和进步,培养联系人汇报培养过程中的情况,学生支部向大会报告公推候选人的考察情况,与会人员对候选人有关情况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在此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为更好地推行新举措,太仓市委组织部和学院党委组织部委派专人到会场对各支部进行指导和督查,保证入党积极分子公推直选、党员发展对象票决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下半年,学院七个学生支部共推选出候选人50名,通过公推大会,产生出35名发展对象,列为明年发展计划,继续培养。发展对象公推大会充分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增强了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透明度,扩大了学生党员发展的影响力,提高了我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民主程度。(文/陈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