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集中、妥善管理实物档案,给学院发展积累厚重的历史,现收集各类实物档案,请各部门对照以下范围和要求,于4月10日之前将相关实物档案移交学院档案室。 范围: 1.以学院名义获得的荣誉,包括奖牌、奖杯、奖状、证书 2.外事活动及交流活动中获赠的礼品 3.学院举办大型活动的纪念品 4.“基地”类牌子 要求: 1.移交之前请先联系档案室季秀云老师 2.易碎物品轻拿轻放 3.数量多,可分批进行移交 4.已上墙的,不能遗漏,务必拍照移交 5.交接单一式两份,移交时一并带来 外事活动的礼品,请对照下表进行信息录入:
其余实物档案对照下表进行信息录入:
院办档案室 2014年3月1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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