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策略celue地址学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高等学校学报管理办法》,加强对学院主办学报的管理,不断提高办刊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华人策略celue地址学报》(以下简称学报)由华人策略celue地址主办,是以反映学院教学和科研成果为主的学术理论刊物,是开展校内外学术交流的重要园地。学报编辑出版工作是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学报的办刊宗旨是“传播科技信息、加强学术交流、推动科技创新、促进高职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学报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尊重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立足本校、面向社会、开放办刊”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严谨学风和文风。
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四条 设立学报编辑委员会(简称编委会),编委会是学报编辑出版工作的学术指导机构,对学报编辑出版工作起着指导和监督作用。
第五条 编委会主任由院长担任,学院聘请各学科有一定专长的专家和教师担任编委会委员,编委会副主任以及编委由编委会主任提名,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
第六条 编委会实行主任负责制,编委会主任职责如下:
1.负责编委会的全面工作;
2.主持召开编委会会议,研究解决编辑出版中的有关事宜。
第七条 编委职责:
1.贯彻落实教育部、新闻出版署、科技部和省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有关政府部门关于编辑出版和期刊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审定学院学报的办刊宗旨以及编辑方针,审查编辑部编辑出版工作计划;
3.参加编委会会议,研究解决编辑部提出的有关编辑出版的问题,检查学报编辑、排版、印刷质量和出版发行中的问题,帮助编辑部不断提高办刊水平,改善办刊条件;
4.及时了解相关学科的科研动向,将有所发现和创新的稿件及时推荐给编辑部,为编辑部组稿提供信息;
5.负责审查相关学科的稿件,对所审查的稿件负责。
第八条 编委会任期及全体会议:
1.编委会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根据工作需要,编委会成员可临时调整或增补;
2.每年召开一次编委会全体会议,若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第九条 设立学报编辑部(简称编辑部),编辑部具体负责学报的编辑、出版工作。编辑部要确保学报的政治方向、学术水平和编辑出版质量,不断提高编辑水平,实现出版工作的正规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第十条 编辑部工作职责:
1.制订编辑部年度编辑出版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掌握国家编辑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学报的办刊宗旨和编辑方针,负责稿件的全面审查;
3.指导专兼职编辑人员的业务工作,提高编辑人员的业务素质,负责督促专兼职编辑人员按期完成编辑校对工作,确保学报如期出版;
4.定期召开编辑部审稿、定稿会议,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严防差错,不徇私情,不断提高期刊质量;
5.负责编委会定期会议的筹备工作,草拟议题,汇报工作,并负责编委会日常事务的处理;
6.负责每期学报的组稿、登记以及学报的印刷、交流等工作,并负责将每期学报的电子稿和文印稿(2本)送档案室存档。
第十一条 专兼职编辑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养较高,学术造诣较深,作风正派,熟悉并严格执行国家编辑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具有大学本科及本科以上的学历;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编辑、出版业务,有较强的文字能力、组织工作能力以及相应的外语水平和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第十二条 专职编辑人员岗位职责:
1.积极参加有关专业的学术活动,深入各系、教研室和有关部门了解教学科研的动态及趋势,定期阅读有关专业期刊,掌握国内外科技发展现状和趋势,积极组织新稿源;
2.努力学习编辑业务理论和知识,提高组稿、审稿、编稿的能力和文字水平;
3.通读来稿,对不符合学报要求的文稿,要及时退还作者,并请其按要求修改或重写;
4.对符合学报要求的来稿,要仔细准确地选择有关同行专家评审,并根据综合评审意见提出对稿件的处理意见;
5.对已通过评审的稿件,根据审稿意见通知作者修改,对已按要求修改的稿件进行编辑加工;
6.对修改稿要阅读全文,慎重修改,认真仔细地做好校对工作;
7.及时处理来稿。自来稿投《学报》起六个月内,要给作者一个明确答复(退、修、刊用);
8.对已定稿件要提出刊登何栏目的初步意见;
9.妥善处理好审者与作者之间的关系,保证审稿意见的客观性,对稿件的审查意见,均以编辑部名义函告作者;
10.深入调查研究,经常收集作者、读者、审者对学报的意见和信息,总结经验,及时改进,提高期刊质量。
第三章 编辑出版制度
第十三条 严格审查稿件,并注意如下几个方面:
1.稿件政治思想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国家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
2.实验、设计、方法是否合理,是否有改进和创新;数据是否可靠,试验结果是否为新发现、新见解、新成果;理论性文章其理论假设是否合理、有否创新;文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否明显;是否有同类文章发表,文章有无利用价值;
3.文章是否层次清楚,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图表是否设计合理,绘制精确;参考文献引用是否准确无误,项目是否齐全,符合规范;中、英文摘要文辞是否精炼,英文摘要与中文是否相符;文章格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译文的原文版出于何处,译文的意义和价值。
第十四条 审稿程序:
1.登记来稿。对来稿进行登记、编号,包括注明稿名、作者单位、姓名、原稿页数、插图和照片数量等,再分送有关编辑进行初选;
2.初选。有关编辑根据学报的办刊宗旨、方针政策和学报的要求,对不符合学报发表要求的稿件,提出不予采用的意见,记录在案,由编辑部按退稿处理;
3.初审。编辑按专业对口原则,请同行专家作为主要审稿人,审稿人按审稿说明和审稿要求进行评审,填写审稿意见。必要时,可将初审的稿件再经编委会评审并签署意见;
4.复审。编辑对初审稿件进行复审,综合审稿人和有关方面的评审意见,经研究提出录用、退修或退稿意见。对审稿人和编辑部意见不统一的稿件,编辑可根据需要另选专家再审,以免稿件误审。对复审意见不统一又不易处理的稿件,应由编辑部主任处理;
5.终审。对决定采用的稿件报编委会主任审定。
第十五条 稿件评审中应注意的事项:
1.做到同行专家评审,即审稿人所学专业应与稿件内容对口;
2.审稿人由编辑部研究确定,审稿人和审稿意见对作者保密,审稿过程要做到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使作者、审者无顾忌;
3.审稿人要按照审稿要求认真负责,逐项审查,对稿件的学术水平和使用与否提出具体意见,以便做到选之有理,退之有据。
第四章 稿酬与激励制度
第十六条 本学报发表的稿件,实行稿酬制度,具体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院内教职工发表的稿件除支付一定稿酬外,并计入学院教师的科研工作量,且论文再次公开发表时已分配科研工作量不予扣除;特约稿件稿酬从优。
第十七条 为鼓励学院教师参与科研的热情,学报每年对所刊发稿件进行质量评比,一、二、三等奖共10篇,并对获奖论文给予嘉奖。
第十八条 审稿实行院内审稿和院外审稿区分计酬方法,具体付酬标准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条 本条例由学院科技处负责解释。
1. 华人策略celue地址学报发表的稿件,实行稿酬制度。稿酬按50元/版支付,院内稿件同时计入学院教师的科研工作量;特约稿件稿酬从优,上不封顶。
2.华人策略celue地址学报审稿实行院内审稿和院外审稿区分计酬方法,院内审稿每篇50元,院外审稿每篇100元。
3.华人策略celue地址学报刊用稿件的校对费按每篇20元支付。
4.华人策略celue地址学报为季刊,每年出四期,每期封面设计费用为500元,包括封面、封2、封3和封底的设计与素材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