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苏州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二项规定》

发布者:党委办公室发布时间:2013-05-24浏览次数:508

一、要切实改进调查研究,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两个月。要善于解剖典型,全面深入了解基层一线的实情、检查决策政策的实效、探讨推动科学发展的实招。

二、要着力解决民生难题,继续深化党员关爱帮扶生活困难群众行动,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了解群众诉求,关心群众疾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市领导同志每年要在村蹲点调研5至7天。

三、要注重加强民意沟通,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就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与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渠道的沟通。

四、要大力精简会议活动,没有实质内容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合并召开,不开内容重复、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开短会,讲短话,提高会议实效。

五、要大幅减少文件简报,严格执行文件报批和处理程序,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

六、要严格规范出访活动,市领导同志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因公出访,按照中央及省、市规定严格实行量化管理。

七、要简化改进新闻报道,市领导同志相关的会议和活动报道,要坚持从工作需要、新闻价值和社会效果出发,减少单纯行踪性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和时长。

八、要从严控制文稿发表,市主要领导同志发表署名讲话和文章,由市委办公室统一安排。其他市领导同志一般不发表署名文章。除市委统一安排外,市领导同志个人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九、要严格规范公车管理,严格执行编制规定、预算管理和配备标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的数量和经费规模,严禁超编、超标配备公务用车。

十、要着力简化接待工作,严格控制市领导同志考察调研陪同人数,不进行交通管制,不用制式警车带路,不亮警灯,不拉警报,尽量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社会生活,力戒扰民。

十一、要带头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各项规定。严格控制大型群众活动规模。根据会议活动人数,合理安排就餐形式,不上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

十二、要始终坚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严格教育、从严要求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