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健职办〔2012〕2号
健雄职业技术学院会议管理办法
党委各部门、各总支(直属支部)、行政各部门、各教学单位、各直属机构:
会议的有效组织和管理是提高办公效率的一种重要手段,学院各部门应重视对会议的组织和管理。为加强会议管理,提高办会质量,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议原则
会议必须服从院长办公室统一安排,谁申请谁负责,局部服从整体。坚持会议必要性、过程精简性和资源节约性,提高会议效率和效果。
二、会议类别
1.院级会议:指以学院名义召开,并有学院党政领导参加的会议。主要包括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专题会、党代会、教(职)代会、团(学)代会、运动会、校庆、校级表彰会等。
2.部门会议:指学院各部门召开的各类会议。
三、会议审批
1.党委会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决定召开。
2.院长办公会由院长或院长委托的副院长决定召开。
3.专题会议由办公室提出申请,报主要领导批准召开。
4.专门委员会(领导小组)会议由其下设的办公室报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召开。
5.党代会由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委会决定召开。教(职)代会由工会提出建议、团(学)代会由团委提出建议党委会决定召开。
6.运动会由学院体委会提出申请,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召开。
7.拟办部门承办校外会议,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召开。
8.部门会议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批准召开。
四、会议申请与安排
会议的管理部门为院长办公室,会议的会务工作由申办部门负责。
1.各类会议均须按规定时间(会议前一周星期四)报送院长办公室列入每周会议安排。
2.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会议日期、地点时,会议申办部门应提前3天报院长办公室同意后调整。
3.凡需要学院领导参加的会议,申办部门应提前请示有关领导。
4.会议涉及多部门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应给予积极配合,确保会议顺利召开。
5.会议申办部门应做好会前准备工作,拟定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材料、提前布置会场、做好会议通知、会议签到、会议服务、会议记录和宣传报道等工作。
6.会议形成决议或决定事项需要有关部门组织学习、贯彻执行的,会议申办部门可拟定会议纪要,由院长办公室及时印发到相关部门。
7.会议的各类资料,如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照片、录像、领导讲话和题词等,均应及时整理,按时归档。
五、会议组织
1.党委会由党委办公室组织召开,院长办公会由院长办公室组织。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院长办公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
2.各类专门委员会(领导小组)会议由其下设的办公室负责组织,专题会议及其他会议由会议申办部门负责组织。
3.各类代表大会由相关部门组成会议筹备小组,共同组织实施。
六、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须提前5分钟就座,关闭电话或调至静音。因故不能与会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向会议申办部门说明情况。不得请人代会、早退,保持会场安静。
2.对会议无故缺席者每次扣除100元,迟到早退者每次扣除50元年度津贴。有三次以上扣除记录者通报批评。
3.涉及机密事项,与会人员必须严格保密,妥善保管会议文件。泄密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七、会议经费
申办单位在办会前应对会议所涉及费用进行预算经批准实施。
八、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归院长办公室。
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 学院 会议 管理办法
抄送:党委各部门、各总支(直属支部)、行政各部门、各教学单位、各直属机构。
健雄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2年4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