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健雄学院办 [2005]4号
院领导召开师生员工座谈会制度
第一条 为使学院领导了解和掌握学院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加强学院工作的管理,提高办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师生员工座谈会,参加座谈的人员主要是教职工代表和学生代表。座谈会一般在每学期的期中召开。学院领导也可以就所分管的事务召开专题座谈会。
第三条 座谈会内容主要是听取各方面人员对学院工作的建议、分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广大师生员工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
第四条 做好师生员工座谈会记录,尽可能就有关问题做好解决、处理及解释工作。不能当场解决、处理和解释的问题,会后要与广大师生员工及时交换意见。
第五条 学院办公室要及时将座谈会的内容进行分析、归纳、整理,并将结果反馈给有关部门及师生员工,以便就解决、处理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更好的建议。
第六条 及时公布已解决的问题和拟解决的问题,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检查监督。
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院长办公室
二○○五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院领导 召开 师生员工 座谈会
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院长办公室 2005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