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确保清明节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强化安全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工作“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将清明节期间的安全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提前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扎实做好清明假期各项安全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始终将安全稳定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做好工作部署,明确责任分工,保证校园安全处于可控状态。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要求,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加强监管,建立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确保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到位。
二、 认真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组织专人立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学生公寓、食堂、地下商业体、教学楼、图书馆、中心机房、实验室等校内安全重点场所,开展一次本单位内部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相关责任单位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不出安全事故,确保学院安全稳定。
三、 加强教育,提高保护能力
1.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在放假之前,采取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师生。重点进行防网络诈骗、防校园贷、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溺水、防雷电等人身财产方面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防范意外伤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别是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师生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车内不要放置打火机、香水等易燃易爆品,不得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不得酒驾、醉驾,遏制违章驾驶、疲劳驾驶等现象的发生,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检测检验,确保车辆安全。
2. 要教育师生注意出行安全。本次清明假期,正值学院取消封闭式管理的第一周,学生外出人数会比较多,要教育师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乘车出行,不乘坐无营运牌照的各种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谨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参加祭扫活动时注意用火安全,严防引发火灾事故。要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和基本安全常识教育,教育师生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谨防受虚假信息诈骗上当,避免人身、财产受到损害。
3.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加强对清明节期间师生集体出行活动的管理,节假日期间组织师生到校外集体活动必须报学院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及分管领导批准,提前制订安全工作预案,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提示,严防在集体活动中发生交通、溺水、食物中毒和其他意外伤害事故,确保师生旅途安全。
四、加强值班,及时反馈情况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学校的安排,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值班工作,须安排具备指挥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同志担任值班负责人。值班人员要加强巡查,做到动态监控,掌握情况,值班部门和人员要保证通讯畅通,反应快速。要按照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应急措施及时落实到位。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快速、有效、科学处置,将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在假期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和不稳定因素,须及时妥善处置,一时难以解决的须在做好管控的基础上向行政值班人员和保卫处值班人员报告。
校园110值班电话:18913774110
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