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迅速、准确、及时、有效地处理校园群体事件,提高学院防御群体性事件能力,降低事件的影响力,特制定本预案。
一、校园群体性事件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苏霄飞(院长)
副组长:张学军(副院长)
周晓刚(副院长)
成 员:吴建洪 朱雪良 姜艳红 周琪玮 史菊林 许劲松
张 标 曹跃兴 徐金河 丁铁锋 周三庆 李志刚
丁 锴 樊 奇 霍 彧 何茂昌 奚伟国 周玲余
韩树明 苏志勇 顾 准 吴 迪 陈邦琼 刘红月
马桂明 张联民
二、发生群体事件报告程序:
1.当发生事件时,知情者拨打校园110电话(18913774110)报告;
2.校园110值班人员报告保卫处处长;
3.保卫处处长报告当事人所在部门领导;
4.保卫处处长向院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
5.如有必要,经院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关。
三、处置措施:
1.校园110值班人员接报后,派保卫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保卫处处长立即达到事件现场并通知当事人所在部门领导;
3.保卫处处长立即打电话向院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
4.保卫处和所在部门领导到达现场后,立即处置,同时向院领导详细汇报情况,听取领导的指示;
5.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送往就近的医院进行救治;
6.如有斗殴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到保卫处,把其余人员驱散;
7.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8.如是外来人员来院闹事,须立即拨打“110”报警,将闹事人员暂时扣留,等待公安机关人员来处理;
9.如是政治事件,应立即关闭大门,防止人员出校园,同时及时进行疏导工作,努力化解矛盾,控制事态的发展扩大,减少社会的影响,并马上向派出所报告;
10.其他群体性事件参照以上情况处理。
四、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和参与现场处置工作的同志一定要头脑冷静,处事果断,措施到位;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尽快平息,减少伤亡,保护师生,控制事态,降低影响;
3.学校宣传部门要及时跟进,作正面宣传引导,对于歪曲事实的报到及时处理。
二○二○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