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卫处工作职责
1.负责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创建平安校园;
2.承担学校内部各类安全信息的收集;
3.牵头做好学校重大活动和重要时间节点的安全保卫及反恐工作;
4.负责师生员工户口、身份证、居住证的办理工作;
5.组织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6.负责全校公共消防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7.承担治安管理,积极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8.负责校园交通安全,规范校园交通秩序;
9.负责校园技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0.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11.负责对安保队伍的指导、监督、管理及考核;
12.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武装部工作职责
1.负责上级军事机关赋予学校的军事任务;
2.牵头制定军训计划,开展军训工作,上报有关信息;
3.负责征兵宣传发动、兵役登记工作;
4.负责学校自主征兵工作,完成入伍学生的政审,学费补偿代偿工作;
5.负责退伍学生复学登记及学费资助申请工作;
6.负责退役复学学生积极参加上级军事机关组织的民兵集训工作;
7.牵头开展学校国防教育活动;
8.牵头开展“双拥”工作;
9.负责学校人防警报系统的管理,搞好维修保养工作;
10.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