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近期苏州范围内连续发生电瓶车充电火灾事故,且造成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为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现提醒广大教职工注意如下事项:
1、严禁在校园内私拉乱接电线进行电瓶车充电;
2、严禁使用劣质电瓶及充电设备给电瓶车充电;
3、严禁电瓶车充电设备插在电源上过夜;
希望各部门加强对本部门人员及自己部门所管辖的服务外包人员、校企合作单位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保卫处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