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级新生军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保卫处发布时间:2016-09-02浏览次数:178

学院各部门:

为确保学院2016级新生军事技能训练工作顺利开展,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新学期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军事技能训练工作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级新生军事技能训练工作时间安排

军训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至21日,9月12日上午9点,在学院田径场举行军训动员大会,全体新生于8点半在田径场集中。9月21日上午10点在学院田径场举行新生军训汇报表演。9月11日各系要安排时间做好新生军训动员工作,并按规定的时间(通知另行下发)安排学生到学院体育馆领取军训服装。根据教务处安排,9月22、23新生调休,26号正式上课。

二、各部门军事技能训练职责要求

(一)各系军事技能训练职责要求:

各系要按照学院的统一要求,给本系每一连队选派一名带队教师为该连队的指导员,负责该连队的思想政治工作、考勤和纪律督查工作、宿舍常规管理工作、批阅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日记和总结、评定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成绩、完成每两天一次的会操训教工作等。各连队的指导员要全程陪同学生进行军训工作。各系党总支书记为本系营教导员,负责全系学生军训的思想教育工作,并且按照学院统一要求做好全营学生的会操训教工作。具体时间安排:13、15、19三天下午5点进行连会操训教活动,由连指导员负责。14、17两天下午5点进行营会操训教活动,由营教导员负责,16、20两天下午5点进行团会操训教活动,由团政委负责;各连会操训教活动作为优秀连队考核的一项内容。

(二)各部门军事技能训练职责要求:

1.院办公室:确认军事技能训练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车辆保障,邀请有关领导参加开训仪式与汇操表演,负责开训仪式与汇操表演期间主席台席卡的摆放。

2.学工部:全面负责学院军事技能训练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各系党总支书记及辅导员管理好学生,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教务处:协助军事课的组织实施,负责军训成绩和学分的审定,负责免修学生的审定等。

4.党委工作部:负责军训期间的广播音响的调试,做好军事技能训练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好军训期间图片和影像资料的收集。

5.后勤管理处:安排教官的就餐,训练期间派医生到场,负责学生突发医疗事件的处理;开训仪式和汇操表演主席台的台凳和鲜花的摆放等。

6.武装部、保卫处:全程参与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工作,与太仓市人武部、承训部队等有关军事技能训练部队配合,做好军事技能训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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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