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书

发布者:保卫处发布时间:2015-09-11浏览次数:158

各服务外包单位:

您们好!

新学期开学以来,校园内已连续出现交通事故,都对学生造成一定程度上的伤害。为防止校园交通事故,维护校园正常的交通秩序,特告知如下:

1、车辆进出学院大门主动出示有效证件。

2、车辆进出学院大门行车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在学院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夜间行车只准使用近光灯。

3 不得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不得带非本校人员进入校园。

4、进入学院后一律禁止鸣笛、超车和并行。

5、车辆应在指定的停车位停放,禁止在非停车点乱停乱放。

6、车辆停放后要关好车门、车窗,车内不得放置贵重物品。

7、发生交通事故,主动报警,听从国家交通部门处理,本人及负责人承担事故后果。

8、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院将严禁机动车进入校园

1)不遵守学院交通安全规定的或明知故犯的;

2)不服从指挥、管理、谩骂执勤人员的;

3)在校内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肇事逃离的;

4)在校园内乱停乱放,收到三次警告的。

请单位负责人加强对本单位员工及送货单位员工的教育,希望他们自觉遵守学院的规定,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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