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校入伍新生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2.县级征兵办将填写好的《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盖章后与《入伍通知书》一起寄送学校武装部;也可以由家长送、寄到学校武装部。
3.学校武装部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审核《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同时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一起寄送至县级征兵办;或学校武装部直接交给新生家长,家长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交县级征兵办,并自行保管好《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
4.县级征兵办留存备案《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将《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送交高校新生。
5.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