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保卫处发布时间:2015-06-16浏览次数:203

各系(院):

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夏季征兵工作,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的要求,现将我校今年夏季征兵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年龄

1.男兵:高校在校生,22周岁(限制在93年后生人,含当年)、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限制在92年后生人,含当年);

2.女兵:普通高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年龄放宽至22周岁(限制在93年后生人,含当年)。

二、报名时间、方法

1.报名时间:男、女兵现在已开始,截至时间为2015年8月5日;

2.报名方法:男兵必须在全国征兵网上报名,再到户籍所在地人武部或街道报名,切记如果网上未报名,一律不得入伍;女兵在全国征兵网上报名,全程公开、择优入选。

三、征兵工作流程

网上登记-户籍地报名-体检-政审-发入伍通知书-办理休学及学费补偿

四、入伍基本身体条件

1.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2.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 (身高-110)kg;

3.视力: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

五、入伍后学籍管理及学业安排

1.入伍高校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2.批准入伍的在校生,退伍后三个月内回校办理复学等有关手续,两年内没有复学,学校不再保留学籍。

六、优惠政策

1.大学生入伍以后,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在技术岗位等等方面优先;

2.高校学生入伍,享受学费补偿,相当于免费上大学;

3.入伍高校学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复学;

4.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5.退役后就业,按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享受专门就业服务。

七、相关要求

各系部接此通知后,尽快组织各班级进行一次征兵工作宣传和动员,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班级,特别是在外实习的同学,确保每一位有志青年都能顺利进入军营。

相关咨询,可与学院武装部联系,希望各位同学响应国家号召,踊跃报名!校内咨询电话:539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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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0一五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