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保卫处发布时间:2014-05-21浏览次数:212

各系(院):

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夏季征兵工作,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的要求,现将我校今年夏季征兵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男青年主要征集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征集年龄

男兵:高校在校生:22周岁(限制在92年后生人,含当年)、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限制在91年后生人,含当年)

女兵: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放宽至22岁;(限制在92年后生人,含当年)、普通高校在校生,年龄放宽至20岁;(限制在94年后生人,含当年)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1.报名时间

(1)男兵: 2014年4月10日网上报名开始到7月30日截止。

(2)女兵: 2014年6月20日开始到2014年8月5日截止。

2.报名方法

(1)男兵必须先在全国征兵网上报名,

网址:http://zbbm.chsi.com.cn/,再到户籍所在地人武部或街道报名;如果网上未报名,一律不得入伍,切记!

(2)女兵一律在全国征兵网上报名,全程公开、择优入选。

四、征兵工作流程

网上登记-户籍地报名-体检-政审-发入伍通知书-办理学费补偿

五、入伍基本身体条件

1.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2.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3.视力: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

4.内科:血压收缩压:12.00~18.66千帕《96~140毫米汞柱);舒张压:8.0~11.46千帕(60~86毫米汞柱);心率每分钟56~110次之间。

六、学生入伍后学籍管理及学业安排

1.入伍高校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2.批准入伍的在校生,办理休学手续,退伍后三个月内回校办理复学等有关手续,一年内没有履行相关复学手续,不再保留学籍。

七、优惠政策

1.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2.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录取未报到新生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对应征入伍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对应征入伍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

3.大三学生当兵,可视为顶岗实习,只要大一、大二期间课程全部合格,可免修毕业设计,并在交清大三学费后,可按时拿到毕业证书。

4.其它优惠政策详见附件

八、相关要求

各系部接此通知后,尽快组织各班级进行一次征兵工作宣传和动员,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班级,特别是在外实习的同学,要通过实习指导老师把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同学,确保每一位有志青年都能顺利进入军营。

相关咨询,可与学院武装部联系,希望各位同学响应国家号召,踊跃报名!校内咨询电话:53940819

  华人策略celue地址武装部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