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寒假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保卫处发布时间:2013-01-16浏览次数:247

学院各部门: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寒假即将开始,现在大部分学生已经离校,教职工寒假也即将开始,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校园稳定,根据学院领导的要求,现将有关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上周学院召开的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布置的各项工作,“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认真做好寒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

二、上周,保卫处就寒假学生安全下发了至全体同学的一封信,希望各系根据信上有关内容,要求学生切实保护好寒假期间自身的安全。寒假期间各系要关注本系学生的动态,班主任、辅导员通过电话和QQ联系等方式,加强与学生的沟通,确保学生寒假期间不参与各种非法活动,同时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教育,注意防盗、防骗、防人身伤害、防交通事故以及治安灾害事故,特别要提醒学生不参与赌博、传销、吸毒、高利货等违法行为,做一名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好学生。

三、保卫处已经对校园进行了防火、防盗、防破坏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工作大检查。各部门放假前要组织人员对本部门管辖的教室、宿舍、办公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实训工厂、化学品仓库、食堂、财务室等重要场所,进行全面认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特别是要加强这些场所的钥匙管理,不得将钥匙随意交给他人。

四、学生处与各系要加强对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的教育,要求他们寒假期间注意安全,爱护学校的公共财产,不得随意进入宿舍以外的其它公共场所,进出校门要主动出示证件,一旦发现寒假期间留校同学不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学校将取消寒假期间的住校资格。

五、放假后,各部门对于寒假期间不再使用的场所,要用封条贴封,封条统一到保卫处认领。封条贴封部位主要是门和走廊的窗户,贴封前一定要检查室内物品,确认门窗关好后放可贴封,贴封后不得随意撤封,寒假期间要撤封条必需经保卫处同意,寒假结束后如果封条完好,各部门可以撤封,如果发现封条损坏,要立即报告保卫处,经查实后方可撤封。后勤管理处要对校内各服务外包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关好水电、门窗,现金及贵重物品要及时带走,用封条将所有场所贴封。寒假期间各服务外包单位的临时工都不得住在校内,如果有特殊情况,一定要住在校内的必须有主管部门同意再到保卫处登记,同时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

六、寒假期间,教师办公室严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财务处不得存留现金并将保险柜处于开放状态。

七、学院实行行政干部值班制,遇重大事情及时报告值班干部或保卫处。校园报警电话:18913774110。

                                                                      保卫处

                                                                  2013年1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