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吸引更多潜在投标人,增加本采购项目的竞争力,原投标单位基本要求中“应提供不低于100万元注册资金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更改为“应提供不低于100万元注册资金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省图工委采编中心所属单位不受此限)”。
二、原“投标委托人不得借资质投标,投标方须提供发行员资格证书原件及社保证明原件(当地社保局盖章有效)”更改为“投标委托人、发行员不得借资质投标,投标方须提供发行员资格证书、社保缴纳证明(当地社保局盖章有效)或合法劳动合同等能够证明投标委托人和发行员为其公司员工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三、原评分标准中“07-10年为江苏省内10家以上不同高职院校供应图书的得3分,每超过5家加1分,最高得5分。”更改为“08-10年为国内10家以上不同高校(含高职)、公共图书馆供应图书的得3分,每超过5家加1分,最高得5分。”
以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未作变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健雄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小组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